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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利叶斯拔剑旋身,借助挥刃的惯性滑步,轻松避过了雷光。
戈登及时翻滚闪避,也没什么问题。
一身超厚重铠甲,跑两步都像是在打桩的泰德就有些麻了,他是实在来不及翻滚,只好举起大盾硬抗。
一只散发着金黄电光的雷光虫撞碎在了他的大盾上,爆发出的电流却有部分穿透了大盾与铠甲,深入其中。
灿金光焰将他笼罩。
这种攻击从本质上,与雷光弹的差别其实不大,只是霸主雷狼龙用爪风加速了雷光虫们前行的速度,使其更显威力。
“泰德!”戈登紧张地大吼一声。
泰德的脚步摇晃了下,却又重重跺脚重新站稳,他挥开大盾,冲远处的霸主雷狼龙咆孝着,“你妈的!本大爷不痛不痒!”
戈登:“......”
虽然你装备十分强调防御性,爆锤龙防具的雷耐性也非常出色,再加上吃过硬化药,喝了闪电苹果酒,还被狩猎笛的加护提升过雷耐性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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